就业创业政策之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作者:王楠 时间:2018-11-27 点击数: 责任编辑:商学院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到基层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1.各地区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2.各地区要结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 3.继续统筹实施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5.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版权所有 2001-2017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商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电话:0371-62436046,62436222 邮编:451191 E_mail:23651275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