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发布时间:2026-10-16   浏览次数:次   作者:曹佳丽   复审:曹佳丽   终审:郭峰   摄影:曹佳丽   来源:商学院

10月15日,商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在教学2号楼116教室集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本次学习由白朋飞院长领学。

会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对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意义重大。会议要求,全院教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法律出台实施的重要价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工作。高校教师要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贯穿课堂教学、人才培养、学生管理、学科建设各环节。全体教师要带头学法普法,自觉践行民族团结相关要求,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中华民族历史观,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

随后,马巧丽老师带领全体教职工集中研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读本》,围绕总体要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开展研讨交流。参会教职工表示,将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与传播者,立足教学科研岗位厚植家国情怀,引导学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营造学院各民族师生同心奋进的良好氛围。

此次专题学习,推动教职工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助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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