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安排
⑴、 考试时间:
期中考试安排在第十一周周日(2007年11月11日)进行,考试时间:
上午9:00—10:40;下午14:30—16:10。
⑵、 参加考试的年级:
按规定本次由04本科、05本科、06本科、05专科、06专科、06专升本、07专升本的学生参加本次期中考试。
⑶、 考试科目
① 按惯例04本科及06级专升本、05本专科及07级专升本期中统考两门,由各系主任根据系专业特色选考二门专业主干课。
② 06本科、06专科期中统考两门,大学英语(含基础日语)及线性代数(高等数学、概率与数理统计),11月11日上午考试数学下午考试英语,不开设此两门课程的系,系主任可根据专业特色另选考专业主干课。
③ 除统考科目外,其它课程均为考查课,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和系、部主任确定,时间安排在第九、十、十一周内进行。
④ 全院统考课仅出一份试卷,应做到严格保密,请于10月22日前将试卷交至刘晓川处。
二、 考试组织
⑴、 期中考试由院长、副院长担任总主考,教务长担任副总主考。
⑵、 各系主任担任本系的主考,教学秘书负责本系考试的组织与具体实施。
⑶、 教务处、学务处组织人员负责全院的巡考。
⑷、 统考科目以教务处最后公布为准。
⑸、 考表由各系、部自己安排,并负责通知监考老师。
① 各系、部的考场以本系、部现有主教室为主,若有需要可向教务处申请大教室。
② 监考人员以本系、部现有人员为主,跨系的主考老师由教师所在系、部指定监考系别,教务处将体育部专任教师按需要分往各系、部,若人员仍不足,可使用本系兼职教师,监考费按两学时计酬,期末考试时统一发放。
③ 每个考场应保证有两位监考人员,(其中可包括一名主考)。
④ 每个考场只能安排一名主考老师,以便主考老师在考试进行的过程中,在自己所教学生的考场进行巡视。
⑤ 为确保试卷的严密性,试卷的印刷按惯例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在校外印刷,并由教务处负责统一保管,考前由各系、部从教务处领取试卷,并在教务处指定地点分发试卷。
⑥ 监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后,要按顺序收回试卷,在试卷清点完毕后,认真填写考场记事单,到教务处指定地点将试卷交给该门课的主考老师,主考老师验收后在考场记事单上签字,然后监考人员将考场记事单和监考证件交教务处课务科。
三、考试内容及命题要求
(1)、期中考试的统考课原则上为闭卷方式,若有特殊需要可在报考试科目时特别说明。
(2)、考试内容以着重测试学生掌握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为主,也要有少数测试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题目。
(3)、两人以上的同头课要统一命题。
(4)、所出试卷应说明考生所应带入考场的工具和是否需用演算纸。
(5)、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题分量以中上等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答完为宜,分量不能过轻或过重。
(6)、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学要求的应出不同层次(指本、专科)的试卷。
(7)、兼职老师在我院和所在工作学校教同一门课者,所命试题不得相同,要保证考试的公平与公正。
(8)、出题前,各系、部应到教务处领取试卷纸和考试课程命题审批表,以备发给命题老师,各系、部要召开命题教师会议,说明命题原则与要求,试卷出好后应填写考试课程命题审批表,一式两份,试题必须由主任严格审核,然后在审批表上签字,审批表一份随试卷报送教务处课务科,一份留系备查。
(9)、命题教师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命题纪律,严守机密。任何人都不准向学生圈考试范围,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答案,违者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试卷必须打印或用碳素墨水写在本院统一印刷的试题纸上,字迹要工整、清晰。(打印的试卷不必粘贴,但试卷的标头要与标准试题纸一致。)
四、 其它事项
(1)、有关《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须知》仍按升教字第1032号执行。
(2)、请总务处按时安排车辆负责接送监考教师,并负责供应开水。
(3)、请学务处按时组织打扫好教室卫生,并按考试时间开放楼内教室。
附件:
07-08-1期中考试科目.xls
教 务 处
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