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作者:刘晓川 时间:2007-11-21 点击数: 责任编辑:

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并将“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 和“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纳入该计划管理实施。为做好我院2008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我院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报年度1月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311以后出生)。

2、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二、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评审名额及方式

2008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名额为30名左右。

省教育厅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计划评审工作。评审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

评审工作按照学校推荐申报、评审办公室形式审查、学科组初评推荐、申报人答辩、评委会评议投票、省教育厅审定等程序进行。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2008年度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人在认真阅读《“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每项《申请书》一式5(A4纸型),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dingzhixue@shengda.edu.cn。

2、受理时间:截至20071126

3、为保证计划质量和效益,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按照《2008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名额分配表》规定的数量,我院可申报2项。

附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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