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系党总支积极分子选拔条件

作者:刘晓川 时间:2007-04-13 点击数: 责任编辑:

1、个人已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要求进步;

2、上学期学业成绩应占班级总人数的前50%内(无挂科);

3、各学期操行成绩应在80分以上;

4、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上学年无处分。

5、积极组织参与学院、系、班级活动。

6、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历史问题(如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等)。

注:对院系、班级做出突出贡献者,上述第(2)条可适当放宽,但需报系党总支批准。

中共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系党总支

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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